2025年12月22日11时45分许,有群众电话举报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阳光巷路段有人骑摩托车“炸街”,还不时做出“翘头”等危险举动,希望银川交警能迅速查处,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一大队高度重视,立即出动警力,根据举报线索锁定了当事人虎某某,并于当日12时许在某店铺内查获了虎某某和其所驾驶的摩托车。
经对虎某某调查后得知,虎某某在看到朋友新购买的摩托车后,便以实验摩托车性能为由,在城市主干道实施“翘头行驶”“轰油门炸街”等带有炫技、追求刺激的危险驾驶行为。民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依法对虎某某实施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。
银川交警提示:摩托车“炸街”“翘头”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民,更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,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摒弃危险驾驶行为。银川交警将持续加大对“飙车炸街”的打击力度,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(兴庆区交警一大队)